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资质审核公示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资质审核公示义务基本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项目计划号为20263120-Q-42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8日,拟实施日期为2027年3月1日。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资质审核公示义务基本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项目计划号为20263120-Q-42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8日,拟实施日期为2027年3月1日。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已完成《网络餐饮示范店建设与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及专家意见。该项目立项计划号为T/XMSSAL 0012-2026,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3日,反馈表须于2026年10月23日前邮件提交。
市场监管总局就国家标准《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文件作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支撑,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服务管理要求。主要内容涉及规则管理、准入与信息管理、风险与合规管理、流量机制、选品审核、营销行为规范及售后服务等。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细化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服务机构和营销人员的责任边界,便于相关主体对照调整合规管理。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就《地理标志产品电商准入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于2026年10月9日前提交《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项目立项计划号为FSZSCQ-2026-0003。
国务院原则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加强监测评估。规划提出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万亿元左右,并明确优化保健食品供给、压实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和直播带货等安排。
推荐理由:批复明确扩大消费规划的实施框架,并涉及保健食品供给、食品安全责任和网络销售规范等食品行业关注事项。
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部署2026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知将大宗食品、节令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列为重点品种,并要求加强线上线下检查、专项抽检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知还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虚假宣传、“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双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重点品种、场所与监管任务,相关食品经营主体可据此核对检查和风险处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