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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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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周三
  1.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7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GB 29922-2025注册问答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明确,申请人自新国标发布之日起可按GB 29922-2025提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或变更申请,实施后生产企业应按新国标注册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按GB 29922-2013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问答区分了按变更注册与新产品注册办理的情形,并明确稳定性研究、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及临床试验等材料和审评要求。

    推荐理由:问答明确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GB 29922-2025注册、变更和生产的衔接要求,可用于梳理企业申报与材料准备。

1月29日周四
12月17日周三
  1.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73

    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部署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部署2026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知将大宗食品、节令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列为重点品种,并要求加强线上线下检查、专项抽检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知还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虚假宣传、“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双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重点品种、场所与监管任务,相关食品经营主体可据此核对检查和风险处置安排。

10月31日周五
  1.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8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复函明确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后的生产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10月13日复函明确,过渡期内未完成换证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应按现行要求规范并换证后再依法开展生产活动。过渡期内准予注册或转备案的产品,应按新注册证书技术要求或备案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此前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推荐理由:复函明确了“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过渡期届满后的换证与生产要求,便于企业核查生产许可和技术要求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