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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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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周三
  1. 食品伙伴网·动态公告82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益肾子和盐焗禽肉制品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益肾子》(DBS 44/026-2026)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盐焗禽肉制品》(DBS 44/027-2026),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将于2027年3月21日实施。

    推荐理由:两项地方标准明确了盐焗禽肉制品的分类、贮运与标签要求,以及益肾子果仁的关键安全指标和实施时间。

  2. 食品伙伴网·动态公告71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同采纳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香露兜叶(粉)》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告,等同采纳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香露兜叶(粉)》,该标准与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同等效力。被采纳标准为DBS 46/ 004-2022,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香露兜叶(粉),规定每日食用量≤30 g(以鲜叶计),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不宜食用。标准要求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不适宜人群与建议食用量,标准解释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为准。

9月29日周二
  1. 食品伙伴网·食品标准6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GB/T 4706.124-2024商用真空包装器具安全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4706.124-2024,规定使用真空条件进行食品保存的商用电包装器具安全要求。该标准发布日期为2024-10-26,实施日期为2026-11-01,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相关器具。适用场所包括餐馆、食堂、医院厨房、面包店和屠宰场等不对公众开放的商业区域。

9月28日周一
  1. 食品伙伴网·动态公告64

    多项食品及相关标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2026年10月1日,多项食品及相关标准开始实施,涉及兽药残留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农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等领域。同期实施的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乳及乳粉、动物性食品、水产品和蜂产品等基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12号发布的18项检测方法涉及大豆、玉米及其制品。另有多项GB/T、NY/T、RB/T和SC/T标准更新或发布,覆盖食品检测、储运、乳品真实性、全程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管理等事项。

9月27日周日
  1. 食品伙伴网·食品资料39

    水产品冷链物流微生物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食品伙伴网·食品资料刊载《水产品冷链物流微生物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针对水产品冷链物流提出微生物控制管理要求。适用对象包括鲜、活、冷冻和超低温水产品,内容涉及微生物限量标准、设施设备与环境、监测与验证、记录与追溯、人员与培训等。

9月11日周五
  1. 中国政府网·政策库78

    国务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明确市场监管所职责并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定位及职责。条例涵盖食品生产经营、广告、价格、投诉举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条例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职责范围和规范执法要求,为食品、广告等领域基层监管协同提供制度依据。

  2.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46

    《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以法治化完善基层组织架构,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所,明确其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及法律地位、权力依据和责任归属。条例列明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产品质量、广告、价格等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处理职责,并要求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和协同治理。

7月13日周一
  1. 中国政府网·政策库75

    国务院批复《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并明确消费发展目标

    国务院原则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加强监测评估。规划提出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万亿元左右,并明确优化保健食品供给、压实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和直播带货等安排。

    推荐理由:批复明确扩大消费规划的实施框架,并涉及保健食品供给、食品安全责任和网络销售规范等食品行业关注事项。

3月31日周二
  1.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6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披露2025年完成立法项目39个、涉及法律法规规章57部。报告称,全年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6.28万件、保健食品行业违法案件2.4万件,并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

    推荐理由:报告集中披露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直播电商等领域的立法与执法数据,可用于跟踪监管重点和合规检查事项。

  2.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76

    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约谈相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督办“3・15”晚会曝光问题整改

    国务院食安办约谈成都市、重庆市合川区政府负责人,督促查处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还约谈杭州市、温州市、苏州市、郑州市、沈阳市政府负责人。约谈要求依法深挖彻查、追责问责并开展“一案双查”,举一反三排查整治。

    推荐理由:约谈明确要求对晚会曝光问题依法深挖彻查、开展“一案双查”并排查整治,可供关注地方整改与责任追究进展。

3月18日周三
  1.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7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GB 29922-2025注册问答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明确,申请人自新国标发布之日起可按GB 29922-2025提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或变更申请,实施后生产企业应按新国标注册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按GB 29922-2013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问答区分了按变更注册与新产品注册办理的情形,并明确稳定性研究、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及临床试验等材料和审评要求。

    推荐理由:问答明确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GB 29922-2025注册、变更和生产的衔接要求,可用于梳理企业申报与材料准备。

1月29日周四
1月5日周一
  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78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甜叶菊多酚等20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1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甜叶菊多酚等20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1号),明确相关安全性评估材料已通过审查。公告涉及5种新食品原料、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7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告署名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20种“三新食品”安全性评估材料通过审查,并区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三类范围,便于企业核对适用类别。

  2.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81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威尼斯镰刀菌蛋白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称威尼斯镰刀菌蛋白等3种新食品原料、分支酶等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C.I.颜料白21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已审查通过。公告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网页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推荐理由:公告按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列明14种物质,便于核对其审查通过类别与官方文件状态。

12月17日周三
  1.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73

    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部署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部署2026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知将大宗食品、节令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列为重点品种,并要求加强线上线下检查、专项抽检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知还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虚假宣传、“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双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重点品种、场所与监管任务,相关食品经营主体可据此核对检查和风险处置安排。

10月31日周五
  1.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8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复函明确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后的生产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10月13日复函明确,过渡期内未完成换证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应按现行要求规范并换证后再依法开展生产活动。过渡期内准予注册或转备案的产品,应按新注册证书技术要求或备案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此前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推荐理由:复函明确了“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过渡期届满后的换证与生产要求,便于企业核查生产许可和技术要求执行情况。